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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英语诗歌带翻译精选

2021-10-04 17:11:44诗集古诗网首页
  1简介:《美景易逝(Nothing Gold Can Stay)》罗伯特?弗罗斯特的代表作之一

  1简介:《美景易逝(Nothing Gold Can Stay)》罗伯特?弗罗斯特的代表作之一。此诗于1923年写就,即于当年十月在《耶鲁杂志(The Yale Review)》上刊印出版,随后就被收录到弗罗斯特的一本名为《新罕布什尔州(New Hampshire)》的诗集中。

  3诗歌赏析:这首诗揭示了一切真切而美好的事物最终定会逐渐消失的哲理。它同时也使用了独特的技巧来表现了季节的变化。想到了小时了了,大未必佳。一切都是转瞬即逝的,浮世有的只是转丸般的繁华。

  

  1诗歌简介:这首名诗《The Road NotTaken》形式是传统的抑扬格四音步,但音步可变(含有不少抑抑扬的成分);每节的韵式为abaab 。弗罗斯特写诗最大的特色就是善于运用眼前看似平淡无奇的事物,去表达一个深刻的哲理。这正如他在一首诗中写的:“黄色的树林里有两条岔开的路/可惜我不能在同一时间走两条路/我选择了少人行走的那条/这就造成了一切的差异。”诗人选择了诗歌,放下了在一所师范学校教书的职业以及那可能平坦,安稳的生活。他对自己说:写诗吧,穷就穷吧,于是他们就来了英国,在离伦敦不远的一个村子里找到了一座木板茅屋作为新家。

  罗伯特弗罗斯特堪称美国20世纪90年代最受欢迎的诗人之一,是美国非官方的桂冠诗人,他一生致力于诗歌的创作,主要写作并出版了10部诗集,这一首是其第三部诗集《山的间隔》中的名篇。

  (1)诗歌特点: 全诗共4节,可分两层:1—3节为第一层,在树林里,“我”面临着两条路,而经过思考决定选择了一条人迹罕至的路。在这一层中,诗人描述了选择人迹罕至的路并不是草率决定的,而是经历了复杂的心理历程。描述了“我”站在岔路口,为不能同时涉足两条路而遗憾,“我在那路口久久伫立”,写出“我”的犹豫和久久思索:一条路平坦通畅,极目可望见它的尽头;而另一条路幽寂荒凉,充满着引人探索的诱惑,但“无限美景在险峰”,“我”终于选择了那条人迹更少的路,就让另一条路留待后日去走,这显然是作者做出抉择后的一种自我安慰,因为“我知道路径延绵无尽头,/恐怕我难以再回返”,虽然如此,但依然义无返顾。第4节为第二层,是作者多年以后的感慨,“我选择了人迹更少的一条,/从此决定了我一生的道路”。这告诉我们,人的一生面临着无数的选择,而每一次选择都会对人生产生重要影响;一个人的一生怎样度过,就看他在人生的岔路口做出了怎样的选择,选择不同,命运就会不同。

  (2)弗罗斯特在诗歌风格上的一个最大特点是朴素无华,含义隽永,把深刻的思考和哲理寓于平淡无奇的内容和简洁朴实的诗句之中。本诗堪称是这方面的典范。这首诗的语言质朴自然,但在构思上却非常巧妙。我们不难看出,诗歌中所描写的岔路就是人生岔路的象征。它说明,在人生的旅途中,我们时常必须要在两条道路、两种思想或两种行动中做出选择,不同的选择将决定不同的人生方向。面对选择时,我们往往会变得犹豫不决,反复权衡,拿不定主意。最后,我们终究会选择其中的一条路。这首诗,描绘的是一个面临选择的人和他进行选择时的心态,至于选择的具体内容并没有写出,诗人的着眼点是选择本身。每一个读者都能够在这首诗中发现自己的生活体验,体味其中的哲理。因为这首诗具有丰富的内涵,给读者留下了想像的空间,从而受到触动,引发深深的思索。这种每个人都有过的复杂的心理体验,被弗罗斯特敏感地捕捉到了,并谱写成一首脍炙人口的佳作.

  选择了荒芜的路,经历痛苦、磨难,旅途中不断回想起那条未选择的路。“要是我走那条未选择的路,也许我就不会这般痛苦?”诗人写出了漫长人生路中的种种迷惘、惆怅。全诗最后并没有指出诗人选择那条路以后最终的结局,只是说“And that has made all the difference”......

  3诗歌赏析: 罗伯特弗罗斯特的雪尘只有八句,不包含任何形容词,甚至也没有明喻或隐喻,但成功地在读者的内心深处描绘了一副美丽的图画,是一首即兴小诗,浑若天成,不留琢痕.

  1诗歌简介: 埃德温?阿林顿?罗宾逊,此人是新英格兰人,与埃德加?李?马斯特斯同时代。他终于未能成为第一流的诗人,这或许因为他在成年时代过於孤立,过於默默无闻,或许也因为他性格上的不足,对於时代的反应犹豫不决,诸多挑剔。他起初对左拉和哈代极感兴趣,想写小说,后来尝试了;失败了;逐渐脱离小说,而在琢磨的过程中形成了自己的诗风。对他而言,那是一个痛苦而受屈的过程,虽然他的第一本诗集早於一八九六年自费出版,但迟至一九二○年代人们才对他加以推祟。那时,他的成就已经相当可观,前后得了三次普立兹奖。也许这个事实正足以说明他没有能真正成得大器的原因。他在这二十多年内没有多大变化,以一般读者的趣味,这时还不能接受其他现代诗人,但已经大致可以接受他的诗了。他的忧心、苦思、悲观的诗篇和习见的作品差不多,但好得多。他早期有许多诗,写孤独、任性、无所适从、缺乏安全感的人,行文极其细致,有时能够恰如其分地获得新英格兰那种淳朴口语的线诗歌翻译:

  3诗歌赏析: 一个人拥有的财富、才华与他的快乐不成正比。很多人埋头苦干就是为了成为上层社会的人,但谁人知道原来上层社会的人也在自己的世界里悲哀。主要就是要说明这种道理吧??

  1诗歌简介:“据说此诗源于Williams作为医生的一次亲身经历:一天,他站在病房中,旁边躺着一位病危少女,不省人事,徘徊在生死线上。此时,Williams向窗外望去,看见下面育种停放着 a red wheelbarrow。于是便有了此诗。”

  这首短小精悍的诗歌在形式上独具匠心。如果我们把这首诗歌还原成一个独立的句子,即: so much depends upon a red wheel barrow glazed with rain water beside the white chickens。我们会觉得这个句子很奇怪,首先它缺少一个主语,它没有传递给我们是什么东西so much depends upon, 这似乎暗示这可能,而且是诗人有意识地创造一个想象的空间,也就是说,所有的可能性都包涵于个人的解读之中。

  读者的主体性在此时此刻显现为解读的可能性,而且,更重要的是,如果我们仔细审视这个句子,我们所面对的是一副图景,这份图景由一些简单的元素构成: red wheelbarrow, rainwater, white chickens,它们都维系在depends这个动词下面,并且相互间由三个介词upon, with 和beside发生某种可能描述的联系。这个独特的结构有意思的地方在于,如果我们追溯depend的词源学意义的话,它可以被理解为hang from,因此此处的depends是主体的intentionality与客观存在的事物之间发生关系的中转站,我们似乎在我们的意识深处已经将这些独立而又密不可分的自然客观的元素以一种可能的形式,在一个雨过天晴,雨水还未蒸发殆尽的时候,组合成了一副画卷。需要提醒的是,此副画卷似乎只是在描绘我们所可能接触到的简单的农场的图景:红色的独轮车,和白色的母鸡,然而有趣的是这幅图景,一旦我们直面它,就立刻在我们的意识中反射出一个农场应该存在的形式,而且这种形式在世界很多地方都是如此这般地存在着。

  然而,诗人为什么要我们直面一副简单的而又普遍的农场的图景,并且这幅图景所获得表达的方式来源于主体,即每一个读者将图景中的元素进行有机的串联,而且前面又用了一个表程度的副词so much? 一种可能的解读方向是,诗人试图尝试将我们的文明根基还原到一个朴素的存在,即简单的农具和家畜的饲养。他在宣示我们的文明,无论如何绚烂夺目抑或已经走向颓势,都离不开简单的劳作和简单的工具。而这些简单的农场元素,又恰恰是我们文明最初获得生命力的表现,人以自己对世界的认识,反省着我们和自然的关系,于是便在形而下的层面创造了我们和自然得以互动沟通的方式。从另一个角度来说,这首诗歌可以完美地被Williams一贯的诗歌风格所统领,他擅长于捕捉我们生活中、社会中以至于民族中一些简单的,但容易被忽略的元素,把它们放置于一张白色的画卷上,不加或者只填入非常

  有限的渲染、着色,尽可能地让这些元素从繁芜的自然中脱颖而出,成为我们需要重新认识其内在之美的客体,如同现代派的艺术先锋Duchamp惊世骇俗地把一个附加上签名的urinal放到艺术展的大雅之堂上,他的作品强烈地,以一种不可抗拒的力量要求我们走出传统关于美的定义和理解,直面我们通常忽视甚至蔑视的东西,理由很简单,因为它们也客观的存在着,如同一部交响乐的乐谱,或者美术馆里的油画,存在成为一个值得荣耀的原因,如果我们可以而且愿意委身于交响乐的欣赏中,为什么我们就不可能俯身将我们的目光稍稍停留在这个urinal上面呢?但是,Williams不同于Duchamp这种拿来主义的态度的地方是,他更加关注何种方式能够将我们的视野从固执的艺术领域拯救出来,进入到纯粹的自然世界。作为一个诗人来说,毫无疑问,他需要追求语言上的可能性,使这种转变符合我们的审美需求,而不是破坏我们的传统美学。因此,虽然这是一份朴素的画卷,但因为有了depend upon,有了glazed,它依然是指向人文主义的,人的理性依然能够充分有效地为自然界立法,我们依然保存着以人的perception作为阐释世界的本源,但我们不盲目地崇拜一种解释,因为单一的解释毫无疑问局限了自然的客体相互间发生关系的可能性,而且导致我们的perception变得苍白无力。这就是为什么Williams省略了主语,这是一个多么精巧的安排呀。

  约翰?邓恩(John Dunn,1572~1631 ), 是十七世纪英国玄学派诗人,为T?S艾略特特别推崇,于其中布罗茨基和这位久远年代的异国诗人 .曾在欧洲大陆游历。也曾是宫廷中潇洒倜傥、前途无量的绅士。1598年,他被任命为伊丽莎白宫廷中最重要的一位爵士的私人秘书。他的仕途似乎一片光明。邓恩也能够逢迎那些达官贵人。但是1601年,他的人生出现了重大转折。他与一位17岁少女秘密结婚,由此毁了自己的大好仕途。

  多恩的诗不仅具有高度的美感(常常是富于高度的感官刺激),强烈的理性,而且具有惊人的个人化倾向。通过使用有时复杂,有时粗暴直接的比喻,多恩将感觉和理性融于一处,他的手法似乎非常为我们的口味所接受。在他写得最差的作品中,他的比喻也表达出天才的观念,这一点令直率的约翰逊博士恼怒不已,而在他写的最好的作品中,他的比喻似乎与他的思想完全合二为一。

  我们可以非常粗略地将多恩的诗比作埃尔?葛里柯(El Greco)的油画。埃尔?葛里柯扭曲的是线条,而多恩扭曲的是语言。他并不是渴望进行尝试,而是为了达到精确的效果,以强调内容,强化感和直抒胸臆,除此之外,再没有其它的办法。埃尔?葛里柯的色彩初看起来粗糙而不自然,同样,多恩的韵脚也不够整齐,显得粗糙,因此诗者产生的反映也显得粗糙而不联贯。在埃尔?葛里柯画作当中我们会感到心灵的痛苦和紧张,这种情绪在多恩的诗中也同样能体会到。他的虔诚不是平静的,而是被焦虑,困惑,矛盾所掩盖,似乎预示了我们这个充满忧愁时代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