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寡人之于国也翻译及原文注释出处

2021-10-31 07:53:36诗集古诗网首页
  梁惠王曰:“寡人之于国也,尽心焉耳矣

  梁惠王曰:“寡人之于国也,尽心焉耳矣。河内凶,则移其民于河东,移其粟于河内。河东凶亦然。察邻国之政,无如寡人之用心者。邻国之民不加少,寡人之民不加多,何也?”

  孟子对曰:“王好战,请以战喻。填然鼓之,兵刃既接,弃甲曳兵而走,或百步而后止,或五十步而后止。以五十步笑百步,则何如?”

  曰:“王如知此,则无望民之多于邻国也。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也。数罟不入洿池,鱼鳖不可胜食也。斧斤以时入山林,材木不可胜用也。谷与鱼鳖不可胜食,材木不可胜用,是使民养生丧死无憾也。养生丧死无憾,王道之始也。”

  “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百亩之田,勿夺其时,数口之家可以无饥矣;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颁白者不负戴于道路矣。七十者衣帛食肉,黎民不饥不寒,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

  “狗彘食人食而不知检,途有饿殍而不知发。人死,则曰:‘非我也,岁也。’是何异于刺人而杀之,曰:‘非我也,兵也。’王无罪岁,斯天下之民至焉。”

  梁惠王说:“我治理梁国,真是费尽心力了。河内地方遭了饥荒,我便把那里的百姓迁移到河东,同时把河东的粮食运到河内。河东遭了饥荒,也这样办。我曾经考察过邻国的政事,没有谁能像我这样尽心的。可是,邻国的百姓并不因此减少,我的百姓并不因此加多,这是什么缘故呢?”

  孟子回答说:“大王喜欢战争,那就请让我用战争打个比喻吧。战鼓冬冬敲响,枪尖刀锋刚一接触,有些士兵就抛下盔甲,拖着兵器向后逃跑。有的人跑了一百步停住脚,有的人跑了五十步停住脚。那些跑了五十步的士兵,竟耻笑跑了一百步的士兵,可以吗?”

  孟子说:“大王如果懂得这个道理,那就不要希望百姓比邻国多了。如果兵役徭役不妨害农业生产的季节,粮食便会吃不完;如果细密的鱼网不到深的池沼里去捕鱼,鱼鳖就会吃不光;如果按季节拿着斧头入山砍伐树木,木材就会用不尽。粮食和鱼鳖吃不完,木材用不尽,那么百姓便对生养死葬没有什么遗憾。百姓对生养死葬都没有遗憾,就是王道的开端了。”

  “分给百姓五亩大的宅园,种植桑树,那么,五十岁以上的人都可以穿丝绸了。鸡狗和猪等家畜,百姓能够适时饲养,那么,七十岁以上的老人都可以吃肉了。每家人有百亩的耕地,官府不去妨碍他们的生产季节,那么,几口人的家庭可以不挨饿了。认真地办好学校,反复地用孝顺父母、尊敬兄长的大道理教导老百姓,那么,须发花白的老人也就不会自己背负或顶着重物在路上行走了。七十岁以上的人有丝绸穿,有肉吃,普通百姓饿不着、冻不着,这样还不能实行王道,是从来不曾有过的事。”

  “现在的梁国呢,富贵人家的猪狗吃掉了百姓的粮食,却不约束制止;道路上有饿死的人,却不打开粮仓赈救。老百姓死了,竟然说:‘这不是我的罪过,而是由于年成不好。’这种说法和拿着刀子杀死了人,却说‘这不是我杀的而是兵器杀的',又有什么不同呢?大王如果不归罪到年成,那么天下的老百姓就会投奔到梁国来了。”

  本文为顾炎武与友人的书信之一,为辞谢对方的文字之求而作的复信。这类文字之求,主要是指有关个人的墓志、碑状之类,其中大多与研究学问,国计民生毫无关系。

  《与高司谏书》修顿首再拜,白司谏足下: 某年十七时,家随州,见天圣二年进士及第榜 ,始识足下姓名。是时,予年少,未与人接,又居远方,但闻今宋舍人兄弟与叶道卿、郑天休数人者,以文学大有名

  《中山狼传》这篇寓言在情节的安排上很富有特色,起如卷浪,伏似潜礁,蓄同积流,发若喷洪。它处处为表现寓言形象服务,而用墨饰色,无不栩栩传神。

  欧阳修的《洛阳牡丹记》作于宋景祐元年(1034),全文分三部分:《花品序第一》、《花释名第二》、《风俗记第三》。它是我国现存最早的关于牡丹的专著。

  《梵天寺木塔》选自《梦溪笔谈》。梵天寺木塔,位于杭州城南凤凰山南麓,是吴越建筑艺术与雕塑艺术结合的瑰宝。今已损毁。

  《史记·商君列传第八》 商君相秦十年,宗室贵戚多怨望者。写赵良对商鞅的劝告,要求商鞅急流勇退,让出封地,到边远的地方隐居,不然将危在旦夕。

  本篇收集了荀子的学生平时所记下的荀子言论,因为这些言论涉及的内容十分广泛,难以用某一词语来概括,而这些言论从总体上来看大都比较概括简要,可以反映出荀子思想的大概,所以编者把它总题为“大略”。

  蔡磷,字勉旃,吴县人。重诺责②,敦风义③。有 友某以千金寄④之,不立券⑤。亡何⑥,其人亡。蔡 召⑦其子至,归之。愕然⑧不受,曰:“嘻! 无此事也, 安有寄千金而

  修顿首白,秀才足下:前日去后,复取前所贶古今杂文十数篇,反复读之,若《大节赋》、《乐古》、《太古曲》等篇,言尤高而志极大。寻足下之意,岂非闵世病俗,究古

  上胡不法先王之法①?非不贤也,为其不可得而法。先王之法,经 乎上世而来者也,人或益之,人或损之,胡可得而法?虽人弗损益,犹 若不可得而法。东夏之命②,古今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