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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袁枢传》原文及翻译

2021-10-31 02:35:39诗集古诗网首页
  袁枢,字机仲,建之建安人

  袁枢,字机仲,建之建安人。幼力学,尝以《修身为弓赋》试国子监,周必大、刘珙皆期以远器。试礼部,词赋第一人,教授兴化军。

  为礼部试官。常喜诵司马光《资治通鉴》,苦其浩博,乃区别其事而贯通之,号《通鉴纪事本末》。参知政事龚茂良得其书奏于上孝宗读而嘉叹以赐东宫及分赐江上诸帅且令熟读日治道尽在是矣

  他日,上问袁枢何官,茂良以实对,上日:“可与寺监簿。”于是以大宗正簿召登对,即因史书以言日:“臣窃闻陛下尝读《通鉴》,屡有训词,见诸葛亮论两汉所以兴衰,有戒,垂法万世。”遂历陈往事,自汉武而下至唐文宗,偏听奸佞,致于祸乱。上日:“朕不至与此曹图事帷幄中。”枢谢日:“陛下之言及此,天下之福也。”

  兼国史院编修官,分修国史传。章悼家以其同里,宛转请文饰其传,枢日:“吾为史官,书法不隐,宁负乡人,不可负天下后世公议。”时相赵雄总史事,见之叹日:“无愧古良史。”

  迁大理少卿。通州民高氏以产业事下大理,殿中侍御史冷世光纳厚赂曲庇之,枢直其事以闻,人为危之。上怒,立罢世光,以朝臣劾御史,实自枢始。诏权工部侍郎。因论大理狱案请外,有予郡之命,既而贬两秩,寝前旨。光宗受禅,叙复元官。

  擢右文殿修撰、知江陵府。江陵濒大江,岁坏为巨浸,民无所托。楚故城楚观在焉,为室庐,徙民居之,以备不虞。种木数万,以为捍蔽,民德之。开禧元年,卒,年七十五。

  袁枢,字机仲,建宁府建安县人。少年时努力学习,曾经用《修身为弓赋》在国子监应试,周必大、刘珙都用远大前程期许他。参加礼部考试,考词赋第一名,担任兴化军教授。

  担任礼部试官。喜爱诵读司马光的《资治通鉴》,苦恼它盛大广博,于是辨别它里面的事件而贯穿在一起,称为《通鉴纪事本末》。参知政事龚茂良得到他的书,献给皇帝,孝宗读了嘉奖赞叹,拿来赐给太子以及沿江各 将帅,而且命令他们熟读,说:“治国的方法都在这里。”

  后来有一天,皇帝问袁枢现任什么官,龚茂良按实回答,皇帝说:“可以任他为寺监簿。”于是凭着大宗正簿的身份上朝对答皇帝的询问,就根据史书进言说:“我私下听说陛下曾读《通鉴》,多次有教导的话,看到诸葛亮 谈论两汉兴衰的原因,有告诫,流传示范万世。”于是依次陈述古代的事,从汉武帝以后到唐文宗,偏听邪恶人的 话,造成祸乱。皇帝说:“我不至于和这些人在朝廷策划国事。”袁枢道歉说:“陛下的话说到这里,是天下人的福气。”

  兼任国史院编修官,分工负责国史传记。章悖因为是袁枢的同乡,委婉地请求袁枢用文辞修饰他的传记, 袁枢说:“我是史官,记载史事的原则是不隐瞒,宁愿对不起老乡,不可以对不起天下后世的公正的评论。”当时 宰相赵雄总管修史的事,见到这事感叹说:“不愧于古代的优秀史官。”

  升任大理少卿。通州百姓高氏因为产业的事被关进大理狱,殿中侍御史冷世光接受巨额贿赂偏斜包庇高 氏,袁枢原原本本地把事情报告皇帝,大家替袁枢担心。皇帝生气,立即罢免了冷世光,以朝廷官员的身份弹劾御史,实际上是从袁枢开始的。朝廷下诏让袁枢代理工部侍郎。由于议论大理寺案件请求调外地就职,有给他郡守的任命,接着贬官两级,停止以前的任命。光宗继位,恢复原来的官职。

  提拔为右文殿修撰、江陵府知府。江陵靠近长江,每年被冲垮成一片汪洋,百姓无处安身。楚国的旧城楚观还在,建草房,迁移百姓居住在那里,以防备意外之事。种树木几万株,作为屏障,百姓感激他。开禧元年,去世,享年七十五岁。

  本文为顾炎武与友人的书信之一,为辞谢对方的文字之求而作的复信。这类文字之求,主要是指有关个人的墓志、碑状之类,其中大多与研究学问,国计民生毫无关系。

  《与高司谏书》修顿首再拜,白司谏足下: 某年十七时,家随州,见天圣二年进士及第榜 ,始识足下姓名。是时,予年少,未与人接,又居远方,但闻今宋舍人兄弟与叶道卿、郑天休数人者,以文学大有名

  《中山狼传》这篇寓言在情节的安排上很富有特色,起如卷浪,伏似潜礁,蓄同积流,发若喷洪。它处处为表现寓言形象服务,而用墨饰色,无不栩栩传神。

  欧阳修的《洛阳牡丹记》作于宋景祐元年(1034),全文分三部分:《花品序第一》、《花释名第二》、《风俗记第三》。它是我国现存最早的关于牡丹的专著。

  《梵天寺木塔》选自《梦溪笔谈》。梵天寺木塔,位于杭州城南凤凰山南麓,是吴越建筑艺术与雕塑艺术结合的瑰宝。今已损毁。

  《史记·商君列传第八》 商君相秦十年,宗室贵戚多怨望者。写赵良对商鞅的劝告,要求商鞅急流勇退,让出封地,到边远的地方隐居,不然将危在旦夕。

  本篇收集了荀子的学生平时所记下的荀子言论,因为这些言论涉及的内容十分广泛,难以用某一词语来概括,而这些言论从总体上来看大都比较概括简要,可以反映出荀子思想的大概,所以编者把它总题为“大略”。

  蔡磷,字勉旃,吴县人。重诺责②,敦风义③。有 友某以千金寄④之,不立券⑤。亡何⑥,其人亡。蔡 召⑦其子至,归之。愕然⑧不受,曰:“嘻! 无此事也, 安有寄千金而

  修顿首白,秀才足下:前日去后,复取前所贶古今杂文十数篇,反复读之,若《大节赋》、《乐古》、《太古曲》等篇,言尤高而志极大。寻足下之意,岂非闵世病俗,究古

  上胡不法先王之法①?非不贤也,为其不可得而法。先王之法,经 乎上世而来者也,人或益之,人或损之,胡可得而法?虽人弗损益,犹 若不可得而法。东夏之命②,古今之法,